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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又見酒駕肇禍!四代出遊 痛失2至親][聯合報][2013-02-11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wgadv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03 AM     標題: [又見酒駕肇禍!四代出遊 痛失2至親][聯合報][2013-02-11]

又是酒駕闖禍!昨天大年初一,嘉義縣阿里山公路卅公里處發生休旅車和廂型車對撞車禍,造成兩死九傷慘劇,初步調查是休旅車駕駛邱建銘酒駕違規超車肇禍,不僅自己重傷命危,還導致廂型車上一家四代的蔡家失去兩名至親,另有八人輕重傷。

警方說,車禍發生後,邱建銘(卅二歲)送醫一併抽血,驗出血液酒精濃度為百分之一點零九,換算呼氣酒測值零點五四五,已構成公共危險罪;醫院表示,邱有硬腦膜下出血等症狀,未脫離險境。警方查出邱是八八風災災民,擔任混凝土預拌車司機。警方調查,昨天上午十一點廿分,邱建銘駕駛黑色休旅車從嘉義往阿里山方向行駛,行經肇事路段疑超車不當,失控衝入對向車道,與迎面而來的廂型車對撞,兩車車頭均嚴重毀損。
「車禍慘不忍賭,休旅車駕駛撞出車外!」最先趕到場的番路消防分隊員李俊修說,車禍發生時他正騎車上阿里山,接到無線電通報馬上到場,發現休旅車及廂型車頭全毀,休旅車橫在路中,廂型車被撞到路旁,「休旅車駕駛躺地上直抽搐,廂型車上小孩被拋出車外,到處都是血」。
廂型車由死者蔡金進(五十七歲)兒子蔡百夆駕駛,廂型車限乘八人,坐八名大人兩名小孩,蔡金進坐前座,蔡金進送醫時已無心跳,氣胸傷重死亡;蔡百夆的兩歲女兒蔡聿絜搶救後一度恢復心跳,但顱骨破裂,晚間不治。
警方調閱廂型車及休旅車行車記錄器,發現是休旅車突然衝入對向車道撞上廂型車;檢方傍晚完成相驗,指示警方查封行車記錄器。
邱建銘的管區員警說,前天深夜巡邏經過出事地點附近、安頓八八風災災民的日安社區,發現邱建銘與一群年輕人喝酒,沒想到天亮後竟發生車禍。邱的休旅車是以母親名義購置,上周才交車,母親看到兒子出車禍,嚇得癱軟。
一名目擊者說,車禍發生前休旅車高速蛇行,疑似失控衝入對向車道,有一輛轎車幸運閃過,但後方廂型車卻來不及閃避而對撞。
這場車禍除奪走蔡家兩條寶貴人命,蔡百夆另名三歲女兒蔡欣容大腿骨折,妻子蘇玉嵐顏面骨折、左眼有失明之虞,蔡百夆祖母王邁斷兩根肋骨,大腿、顏面多處骨折。另蔡百夆的堂兄弟等人分別臉部撕裂傷、大腿骨折等。




天啊,到底還要因酒駕死多少人,政府才能拿出有效的辦法呀?要弄個有違人權的預防性羈押來阻止悲劇也不是不行,但什麼時候要過?還有是否能有效執行?這些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辦到好?


跟預防性羈押比起來,直接扣車會不會比較好?初犯扣三天,累犯扣十五天,再來一次就沒入。一來沒有人要關到那裡的問題,二來對開車者而言,沒車開可能會有很多的不便。若只是羈押,管你關幾天,他出去後就會忘了這件事,有車開,有酒喝,就再來一次! 直到悲劇發生!

已半年前的新聞...

[八八風災救人英雄 慘遭酒駕撞死][聯合報][2012-07-23]


作者: wangsimon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06 AM

真是可惡應該先抓起來關再說
作者: edward1634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09 AM

跟政府沒關係
因為實際要立法喝止的那票人就是在靠這種關說再拿紅包
你覺得他們會自斷財路嗎?
除非他們今天是被撞得那位
作者: geri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13 AM

只要出事,連同一起喝酒的人,都要負刑責,這樣才能互相牽制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18 AM

又是酒駕,同車的乘客怎麼都沒有阻止呢?
作者: f29661823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2:41 PM

哀....又是一場酒駕造成的悲劇....
為啥一定要喝酒開車A???
作者: JEIFJEIFJS    時間: 2013-2-11 03:3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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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cipc2    時間: 2013-2-11 07:54 PM

又是酒駕造成的,台灣對酒駕處罰太輕,所以才一而再,再而三的出車禍,應該加重處罰才對.
作者: 無名氏999    時間: 2013-2-11 08:01 PM

一定要把那名殺千刀的酒駕駕駛救活,然後讓他獲得應有的懲罰﹝最好是生不如死
作者: rabe    時間: 2013-2-11 08:44 PM

本帖最後由 rabe 於 2013-2-11 08:45 PM 編輯

講了無數次

會酒駕的還是會

結果之前馬總統說得馬上關不知道會不會做
作者: sbernall    時間: 2013-2-11 09:0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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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9449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0:50 PM

又是酒駕闖的禍,那麼多活生生的例子,就是有人不遵守,看來需再更嚴厲的罰則!
作者: u91116159    時間: 2013-2-11 11:4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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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z123484    時間: 2013-2-12 12:46 AM

大過年的
又酒駕
看來年不好過了
應該都在醫院吧
早知如此後悔來不及了
作者: ps22331    時間: 2013-2-12 10:35 AM

台灣對酒駕處罰太輕
法律對酒駕的沒嚇阻力
作者: avy693    時間: 2013-2-12 01:04 PM

10次車禍9次快

大家開車開慢一點
作者: hgsblh    時間: 2013-2-12 08:0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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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inswat    時間: 2013-2-12 08:2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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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iangkev    時間: 2013-2-12 08:3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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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amnot3939889    時間: 2013-2-12 10:24 PM

馬總統已拿出辦法了,有沒有效,我有總有作用,但無法全然預防,至少比什麼都不做的好
但重點是,不支持的人一堆
我想只有受害人才會挺到底比較多吧
老實說,我支持馬在這方面的想法
作者: lmam    時間: 2013-2-12 11:04 PM

從葉少爺事件看到現在
真的很無力
台灣的法律真的是酒駕天堂
無言~~~
杯具啊~~~

作者: roktzzt    時間: 2013-6-28 11:11 AM

支持酒駕肇事唯一死刑
作者: evelyn2986    時間: 2013-6-28 11:17 AM

法律不嚴又漏洞百出 一天無新聞 兩天就有酒駕文
作者: ste    時間: 2013-6-28 11:2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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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oktzzt    時間: 2013-12-8 12:25 PM

支持酒駕肇事 唯一死刑 不要再害人了
作者: dusirbuy    時間: 2013-12-9 04:3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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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952113936    時間: 2013-12-9 05:16 AM

怎麼又是酒駕
應該要判重一點
作者: moonsakray    時間: 2013-12-9 08:24 AM

反正台灣鬼倒阿
大家都認為自己沒那麼雖
作者: asdf2133    時間: 2013-12-9 08:47 PM

所以呢?這代表什麼~
這代表的事說~
罰的還不夠重~我覺得因該要來點酷刑~或是~酒駕被抓到者~
100萬起跳~沒有上限並且扣押他財產~將這些罰金用出50%成立基金會~讓那些被害人至少不會求償無門
作者: roktzzt    時間: 2013-12-21 11:48 PM

支持酒駕肇事 唯一死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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